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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州公積金新政:余額可提取作為首付款,不影響后續(xù)貸款額度
6月1日,澎湃新聞(www.thepaper.cn)從江蘇省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熱線獲悉,蘇州住房公積金再出新政,住房公積金余額可提取用作首付款,且不影響后續(xù)公積金貸款額度。
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熱線工作人員表示,今日接到通知,對于蘇州市繳存職工在蘇州市購房,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作購房首付款使用;提取公積金用作首付款后,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繳存人來申請公積金貸款,已被提取的公積金一并計入有效賬戶余額,用作貸款額度計算。
也就是說,將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提取后,已提取的公積金仍計入賬戶余額做額度計算,不會影響后續(xù)申請貸款額度。
據(jù)了解,該新政適用于蘇州大市范圍內(nèi)(不包括工業(yè)園區(qū)),即蘇州姑蘇區(qū)、高新區(qū)、相城區(qū)、吳中區(qū)、吳江區(qū)、昆山市、常熟市、張家港市、太倉市。
在此之前,澎湃新聞于5月5日獲悉,員工公積金繳存在蘇州大市范圍內(nèi)的(不包括工業(yè)園區(qū)),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按不超過賬戶余額的15倍(原為10倍)計算,但貸款額度上限不變,即個人60萬元,雙職工繳存家庭90萬元;第二次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按公積金余額的10倍(原為6倍)計算,貸款限額不變,即個人最高30萬元,家庭最高50萬元。
此外,針對養(yǎng)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(其中至少有一個是未成年)繳存職工,在蘇州大市使用公積金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,首次貸款額度可上浮30%。按照計算,若首房首貸,家庭最高可貸117萬元,個人最高貸78萬元。
此外,符合條件的購房者可以辦理商轉(zhuǎn)公業(yè)務(wù)。
中指研究院蘇州分院高級分析師金珂表示,蘇州公積金相關(guān)政策的不斷優(yōu)化降低了購房成本,一定程度上能夠減輕購房者的置業(yè)壓力,預(yù)計對提升市場活躍度能起到一定推動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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