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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騎電動車時,被“開門殺”碰倒受傷,但肇事者一時難以籌措到較高的治療費用。了解情況后,交警綜改大隊民警立即向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提出申請,為傷者墊付了4萬余元的醫(yī)藥費。5月15日,交警支隊通報了相關情況。
4月8日下午4時許,駕駛?cè)死钅绸{駛小轎車停在慶云街海棠家園門口,后排乘客王某開門下車時,撞倒了由西向東騎電動車行經(jīng)此處的高某,造成高某頭部受傷,危及生命。事故發(fā)生后,綜改大隊事故中隊民警火速趕到現(xiàn)場處置,并將傷者及時送醫(yī)救治,但肇事者卻一時籌措不出足夠的救治費用。
面對這一情況,民警第一時間向太原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聯(lián)席會議辦公室匯報情況,為傷者墊付了4萬余元救治費用,使傷者得到及時救治。目前,傷者經(jīng)過手術和一段時間的治療,傷情穩(wěn)定,已基本脫離生命危險。
助編:高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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